(相关资料图)
按照赛程,武汉长江队应于8月7日晚在客场挑战中超第11轮赛事的对手梅州客家队。受本俱乐部未能如期解决合同纠纷问题影响,长江队本无法安排今年转会冬窗引进的新援出战7日晚的比赛。
不过,就在比赛当天下午,从梅州赛区传来消息,事情出现了转机。由于长江俱乐部补充提交了新证据材料,中国足协同意对此前该俱乐部相关仲裁案启动复议程序。在新的仲裁结果出台前,长江队暂可以正常安排新援参加7日晚的客场比赛。球队内部当天下午已经接到比赛正常踢的通知。
据了解,根据今年各方作出的书面约定,长江俱乐部须最晚于7月31日按仲裁结果妥善解决此前产生的所有合同纠纷问题。令人遗憾的是,截止到8月7日下午,长江俱乐部仍未按仲裁结果清偿相关人员(含原俱乐部部分助理教练员、球员、工作人员)的欠薪。按照4月11日的约定,长江俱乐部今年转会冬窗引进的新援无法参加本周末开始的新一阶段中超比赛,直至纠纷问题解决完毕,方可解禁。
7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获悉,长江俱乐部就此前产生的与俱乐部相关的仲裁案向中国足协补充提交新的证据材料。由于新材料与原仲裁结果存较大内容的出入,中国足协计划对相关仲裁案启动复议程序。
另据部分媒体报道,截至今天中午,武汉长江俱乐部仲裁案件中涉及的和中超某俱乐部的欠款,在武汉体育局等各方面努力推动下,已达成还款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复议程序的启动意味着原本产生定论的长江俱乐部合同纠纷仲裁案存在结果被推翻的可能性。
有关长江俱乐部劳动纠纷案的仲裁结果早在去年下半年就已产生。今年4月,俱乐部与中国足协还曾达成书面共识,长江俱乐部就最晚于7月31日解决纠纷问题做出了郑重承诺,这证明俱乐部当时对仲裁结果以及后续的补充约定和承诺是认可的。那么,此时此刻他们不认可仲裁结果,是否符合规则和仲裁程序?这还需要官方做出解释。
尽管长江队得以暂时正常比赛,但纠纷仲裁案被复议本身已经在行业内起到某种示范作用。特别是淄博蹴鞠、湖南湘涛两队均因同类原因被一度禁止使用新援,从而不得不以“人员不齐”为由在最近一轮中甲、中乙比赛中弃赛。因此,对武汉长江俱乐部问题的处理方式会否构成对其他俱乐部的不公?这势必引发业内外热议。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肖赧